1、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于何时通过,并于何时起施行?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于2010年4月29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,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二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,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2、什么是国家秘密?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二条规定: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,依照法定程序确定,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。
3、公民是否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,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?
答:《宪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,爱护公共财产,遵守劳动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三条规定: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。一切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。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行的为,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。因此,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相关法规,保守国家秘密。
4、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的目的是什么?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一条明确指出:为了保守国家秘密,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,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,制定本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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